合肥2009年度经济师考试7月1日-9日报名
合人办发〔2009〕151号
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模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1月8日 | 上午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具体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09年7月1日至9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进入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551-2884613)
(二)资格审查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虚报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严肃处理;对由于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按64元/科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考生应于7月2日至1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照片审查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进入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或0551-2622174)或中国建设银行(咨询电话:95533)的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四)准考证办理
考生须于11月3日至6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具体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