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2009年经济师考试4月15日-30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办发[2009]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考前培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3、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4、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交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4月15日至30日登录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后,即时在线下载打印《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并由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
各有关单位于4月27日至28日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6号窗口,电话:85166766)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新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老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和2008年度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五)其它事项
1、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详见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 〕29号))。
3、考生可于11月2日-7日,登录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4、考生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2、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