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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4日起

泰安人事考试网 2012-02-06
普通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4日9:00至2012年2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5日至2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请考生于2月1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开考前一周自行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关于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号)《关于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县市区人力保障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1份。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4日9:00至2012年2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5日至2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请考生于2月1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开考前一周自行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市直单位考生请到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9室(泰安市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

  县市区考生由各县市区人力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月17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保障部门自行安排。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各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

  三、收费标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6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174号文件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57元。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改为两天,定于2012年6月16、17日进行。

  (三)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考生报名时,请到各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办理教材预订手续。

  (四)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科目,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五、特别声明

  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4、考生请于开考前一周自行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附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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