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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物权的基本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11-21

  下列说法不违背物权的基本原则的是( )。

  A.甲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设定了新的物权种类

  B.甲乙共有一套房子,所以该房子上存在两个所有权

  C.甲乙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在合同签订时设立

  D.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名人字画(非文物)出售给乙,但尚未交付,第二天甲将这幅字画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进行了交付,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字画

  E.甲乙共有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登记人为甲,甲未经乙的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办理了登记,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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