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每日一练 > 涉税相关法律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诉讼时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10-24

  2008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8年5月6日至2009年5月5日

  B.自2008年5月6日至2009年5月25日

  C.自2008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5日

  D.自2008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25日

  >>>参与答题赢金币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