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年会计报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注协[2010]1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0年度会费交纳及报送2009年度会计报表的通知》(会协[2009]81号)的要求,现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编报2009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会计报表编报的有关事项
(一)编报2009年度会计报表的对象
凡2009年12月31日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设在浙江省境内的分所(以下通称“事务所”),均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中注协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报送2009年度会计报表。
根据中注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必须分别填报各自会计报表。
(二)年度会计报表种类格式、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1. 2009年度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其中现金流量表可以不填报。
2. 2009年度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网上填报2009年度会计报表,网络报送访问地址:
http://cmis.cicpa.org.cn/cicpa/hylogin.jsp 或 http://211.167.229.177/cicpa/hylogin.jsp;
事务所用户登录后,可在“系统帮助”里在线查询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请各事务所仔细阅读操作流程,按说明输入报表数据。事务所登陆用户名与去年相同,登录密码为事务所自行修改设置的密码。2009年新设事务所的登录用户名统一为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空,为保证会计资料的保密,请自行设定密码。
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待完整填写“会计报表封面”,经单位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省注协。
请各事务所认真做好2009年度会计报表上报工作,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11日(纸质报表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2010年度会费交纳的有关事项
1.2010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上交省注协的团体会费计算方式:以2009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3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扣除评估收入后的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扣除评估收入后的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执业会员会费每人每年1000元,按2009年12月31日事务所在册执业会员人数向省注协计算交纳。
除评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从业务收入中予以扣除。请各事务所按规定计算应交2009年度会费,并于2010年2月11日前将会费上交省注协。各市注协的会费由各市自行通知有关事务所。
三、其他事项
1、2009年1月1日以来撤销的事务所,也应按现行规定和标准计算交纳会费。
2、各事务所2009年度会计报表由我会直接汇总。各市注协是否需要本市各事务所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由各市决定和布置。
3、请各市注协上报联系人(见附件),协助省注协督促属地各事务所做好年报编制和报送工作。
4、请各事务所在2月11日前将会费汇款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汇款时请注明团体会费、执业会员会费金额。
开户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1202020409014462001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西湖支行
地 址:杭州市马塍路31号
邮 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179512
5、事务所对“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使用方面问题,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37,联系人:徐光柳、李忠强;事务所对财务报表方面问题,省注协咨询电话:(0571)85055083;事务所修改登录密码方面问题,省注协咨询电话(0571)85179621。
附件: 1.2009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及有关工作联系表
联系人姓名 | 联 系 电 话 | 手 机 | 邮 箱 | 备注 |
2.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部分用户使用手册-事务所版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