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内注办发[2011]4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征求全体常务理事意见,现予印发。请参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引言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系和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20多年的较快发展,已成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能够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行业的转型发展和新跨越,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内政办发[2010]64号)及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会协[2011]50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认真总结发展经验,行业建设平稳快速发展。五年来,执业队伍不断壮大,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稳步提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底,全区执业注册会计师1400余人,非执业会员1200余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分所243家。2010年度全行业业务收入达到2.07亿元,较2005年翻一番。业务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1家,超过百万元的53家。全区排名前50家的事务所总收入达1.47亿元,占全区事务所总收入的71%。协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务所内部管理不断规范,行业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时期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虽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的任务仍然繁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由于全区事务所普遍存在规模小、收入少、服务领域不宽、业务结构单一、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行业的整体水平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必须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合力攻坚,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使行业尽快转型升级实现新跨越,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行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相协调,诚信道德与专业素质相结合,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配套,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促进,大力提升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拓展新业务领域,行业总收入翻一番。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大幅提升非审计业务比重的基础上,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保持在15%左右,其中审计业务收入增长保持在10%以上,非审计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力争实现全行业业务收入翻一番。
2.推动事务所做精做专,逐步优化行业发展结构。力争通过五年时间,着力优化行业发展结构,使得行业发展结构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基本适应,行业发展的区域布局结构、审计和非审计结构、大中小事务所结构、人才结构、区内区外业务结构基本合理。积极培育1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突出服务特色,使其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和“三农”、“三牧”领域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
3.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优化事务所组织形式和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以事务所为主体、跨专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模式。
4.推动全区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以行业协会综合信息网站为依托,构建信息基础设施和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化、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和业务活动的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5.继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深化人才培养战略,按照结构优化、专业精湛、道德良好的要求,在行业人才建设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到“十二五“末期,实现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1600人,培养造就20名高素质、复合型行业领军人才,3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基本打造出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能够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
6.进一步提升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事务所内部治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显著加强,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三、统筹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
(一)推动强强联合,实现事务所做强做大。鼓励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事务所采用合并重组等形式强强联合,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逐步进入高端业务领域,扩大市场份额。重点扶持1-3家事务所,向蒙古、俄罗斯等国家提供跨国审计与会计服务,推动国家边境地区会计服务“桥头堡”建设。
(二)支持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指导中型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积极培育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发挥专业特长,做精做专服务领域。使其成为管理规范、具有良好信誉,能够为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
(三)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质量控制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质量控制,积极开发与事务所服务能力相匹配的非审计业务领域,使其成为面向中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
(四)鼓励跨专业兼并重组。通过业务融通、交叉出资、组织架构创新、综合评价、会员服务等措施,支持鼓励事务所与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鉴证等专业机构以及咨询公司、代理公司、信息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融合发展,推动行业业务结构和规模结构的调整,提高承接综合性专业服务的能力。
四、广泛开发市场需求,全面拓展业务领域
(一)创造审计鉴证服务新供给。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服务,推动落实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计,将医疗卫生机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在积极开展农村、牧区财务公开鉴证服务等基础上,创造审计鉴证服务新供给,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内部控制、低碳减排、破产管理、司法鉴定、投资绩效、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鉴证业务领域,做强做精核心业务。
(二)大力开发非审计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资本运营全程鉴证的优势,拓展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业资源规划(ERP)管理系统流程设计、企业整体税负评价、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咨询等咨询服务。
引导中小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牧区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总结和推广新业务实践经验,密切关注行业新业务拓展情况,做好跟踪调查工作,不断总结事务所拓展新业务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积极加以推广。
(三)拓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专业服务。开发高端服务产品,为服务业关键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服务,重点服务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影视、设计、旅游、教育、医疗卫生、信息咨询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调整升级,提升对服务业发展的高端服务的供给能力。
深度挖掘研发、制造、营销和服务环节的工业产业链的专业服务,降低制造成本。为企业实现传统产业更新、经营战略调整、管理流程再造、技术可行性分析、成本方案设计、低碳经济设计等各个方面提供措施方案及咨询服务。
积极支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农牧业产业化、农村、牧区城镇化提供投资引导、方案策划、理财记账、管理咨询等服务。
(四)积极探索建立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根据自治区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1至2个会计示范基地,并以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依托,搭建需求服务平台,推动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探索行业发展的新经验。
五、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事务所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利用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行业专家等资源,继续贯彻“多层次”培训的理念,充分利用中注协远程教育的平台,积极探索继续教育方式与途径,办好面授培训班,调动事务所人才培养“自动”机制,培养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对行业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打造自治区乃至全国的行业领军人才,保障行业服务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人才需求。
(二)加快新业务人才的培养。根据新业务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新业务领域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对新业务的开发能力和执业能力,为新业务拓展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三)严把注册会计师入门关。继续按照“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的要求,完善考试质量控制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规范考试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质量,推进考试组织工作的科学化。
六、加快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
(一)坚持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推动大中型事务所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推动小型事务所实行普通合伙制改造。一方面为事务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做强做大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另一方面,运用合伙制的责任机制,加强质量风险控制,培育审慎负责、平等互信、“和合”担当的合伙文化。适应组织形式变化,不断完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二)建立行业资源优化组合的综合评价机制,规范事务所发展。充分运用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对大中小事务所进行分类评价和管理,促进行业人才、技术、客户、信息资源优化组合,一方面引导大型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另一方面促进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
七、全面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快速提升服务水平
(一)建设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根据中注协行业信息化战略,制定全区信息化实施方案,建立管理信息化平台,完善行业服务信息化体系,鼓励事务所开展业务流程信息化控制,推动行业业务、管理、服务的全面信息化。升级现有各项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行业管理支持系统,实现会员管理的网络化。
(二)实现行业信息化体系互联互通。在业务开展信息化、事务所管理信息化、行业服务信息化的基础上,形成事务所、协会及信息使用者等互联互通的行业管理运行系统。
八、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一)继续深入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按照中注协《关于改进和加强行业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管理与服务并重,指导与惩戒并重,深入推进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引导事务所防范系统风险,规范执业行为,建立起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防范系统风险为核心、体现独立监管要求”的执业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探索监管队伍的选拔机制,建立兼职检查员制度,形成一支业务能力过硬、执业经历丰富的检查人员队伍,有力保障检查的效率和效果,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减少多头监管与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效果。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沟通协调,协同对从事多元化业务、交叉出资的执业机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的作用,保证惩戒工作的透明、公开、公正。积极探索行业监管新模式、新手段,全面提升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
(二)严格任职资格检查,提高执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确保注册会计师在业务水平、执业胜任能力、道德水准等方面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服务需求,依法严格注册审批及注销制度,净化行业队伍。
九、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一)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完善专门委员会制度,优化委员队伍,实现“专家治会”,重点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在行业发展战略、自律惩戒、专业指导、继续教育、行业维权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和决策支持作用。积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联络机制,行使好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使协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加贴近市场、贴近会员。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秘书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发挥秘书处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培养一支纪律严、素质高、懂业务、会管理的协会员工队伍,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建立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交流平台,广泛倾听会员呼声,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全面了解行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积极寻求科学的解决办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三)不断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大力拓展宣传渠道,办好《内蒙古注册会计师》会刊。充分利用会刊关注行业热点,把握发展脉搏。提升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内蒙古注册会计师》杂志的影响力。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渠道,广泛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性质、职能作用、发展状况,提升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知度。
十、结合行业实际,继续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一)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工作制度,完善党委会议决策机制,切实发挥龙头保障作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方针制定、活动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盟市事务所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协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和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党委重要作用。
(二)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加强对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努力做到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深入实施“双培”工程,着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不断探索事务所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创新行业党建工作方式,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在行业的工作活力。
(三)从实际出发,加强行业党建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事务所业务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事务所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党建工作与构建和谐行业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凝聚人心力量,实现党的政治要求、事务所的发展需求和个人的追求的有机统一。
十一、本规划的落实
(一)充分发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广大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各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事务所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调动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以规划目标为引领,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事务所健康持续发展。
(二)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规划措施的落实。协会要充分发挥好“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大与政府部门政策协调的力度,积极推动出台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行业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