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H1N1流感防控措施及注会备用考场的使用问题
广东省注协
2009-09-16
普通
各市考办:
就全国考办H1N1流感防控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经咨询全国考办与疾控中心,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发热标准问题根据疾控中心给各学校的防控布置标准,考生体温在37.5以上的为发热,应劝其到医院就医,不能进入考点;如考生体温在37.5度以上但持有医院证明非感染H1N1流感的,可以在备用考场考试。
二、关于考生在备用考场考试的具体问题持有医院证明非感染H1N1流感的发热考生,在备用考场考试,使用其原所在考场的试卷,考试结束后,其试卷与其原所在考场的试卷一起封装。请各市考办准备备用考场出考清单,供在备用考场考试的考生在备用考场出考清单上签名作出考记录,考试结束后在原考场的考场情况记录卡上补填该考场的出考信息,并在特殊事项记录中记录在备用考场考试的考生姓名。备用考场出考清单连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上报。
广东省注协考培部
责任编辑: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