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8日-23日报名(新考试制度下)
镇江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新制度)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新制度)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新制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并向报名所在地市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省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
网报地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www.jicpa.org.cn。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报时间:2009年4月18日—4月23日12:00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4月24日—4月29日
未在上述时间报名的考生可在2009年4月30日12:00—5月5日12:00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9年5月6日—7日进行补确认。
镇江考区现场确认地点:正东路34号4楼0511-84439117 84439027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网上报名确认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无效)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经审核无误后,确认报名。
3、未进行网报的考生需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可到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2009年9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审计 | 150分钟 |
下午13:00--15:30 | 财务成本管理 | 15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经济法 | 120分钟 | |
2009年9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会计 | 180分钟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12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税法 | 120分钟 |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江苏省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按照全国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报名费标准:50元/科。
九、辅导教材购买、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
(二)报名点现场销售考试辅导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考生根据需要自愿购买。
(三)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市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市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市考办领取。
镇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