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每日一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公司解散的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11-20

  单项选择题

  ◎1、甲为红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红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进行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甲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该法定期限为(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60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内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专家点评>>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财务管理》(2012-11-20)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2012-11-20)

正保会计网校
2012-11-20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