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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题点评】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4-10

  2012年3月19日《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错题点评: 

  共有2723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51%

  单项选择题:

  根据有关规定,某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有( )。

  A. 分配利润

  B. 进行重大投资

  C. 转让重大财产

  D. 减少注册资本

  【题目答案】BC

  【教师解析】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家出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其中,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其余事项,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点评:题目是考察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中的内容。该知识点是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这个知识点很重要,非常容易设置卡客观题。大家在学习时要注意区分“国资委”与“董事会”的决定事项。

  这里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事关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比如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一般规定,并对改制、关联方交易、评估、资产转让进行专门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

  2、企业负责人集体或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除依法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来说,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改制是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除了上面这些之外的事项,其他事项(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是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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