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的登记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01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司的登记管理
公司登记是国家赋予公司法人资格与企业经营资格,并对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加以规范、公示的法律行为。《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登记分为: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也应当进行必要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