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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1-14

  判断题

  ◎陈女士于2004年12月26日在商场购物乘电梯时不幸被电梯挤伤,要求该商场予以赔偿。法院判决商场应赔偿陈女士的损失0.6万元,并规定必须于2005年6月20日之前赔偿到位。商场未执行判决,则陈女士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005年6月20日——2006年6月20日(  )

  正确答案:对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具体执行程序。根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本题的期限从2005年6月20日开始计算,适用1年的期限,所以截止到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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