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每日一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经济法》(2009.01.2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09-01-26

  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形。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2009.01.26)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财务管理》(2009.01.26)

责任编辑:或然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