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报名

2011唐山曹妃甸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11日-30日

曹妃甸管委会 2010-10-18
普通

  内容摘要:报名网址及时间: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工业区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内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唐会考办[2010]3号文件通知,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就工业区2011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凡2009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0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许报名参加考试。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4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及时间: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统一到工业区财政局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填写本人信息,可自行上传照片,用A4纸打印“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交费;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只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的报名信息表和成绩单到报名点交费确认即可(非首次报名考生是指上年度报考中级并考试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报名地址:工业区财政局综合处(地址:曹妃甸工业区3+置业大厦七楼大厅东侧,电话:0315-8820023)

  五、收费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冀会考办[2007]8号文件,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附件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热点推荐:
初级备考题库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

无纸化题库系统

30套题/科随机组卷+章节练习

200元/2科了解详情
初级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
关注初级会计职称公众号

获得海量资料

知晓一手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