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5-04-15
普通
淮人办发〔2005〕26 号
凤台县、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淮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5〕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答题方式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专业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市报名时间截止为5月13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股份等机构,在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手续;其它机构和档案关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在5月11日至5月13日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和《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数统计表》(附件4)、《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5)并以数据软盘形式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点: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54-6678516.
各单位、各部门须全过程使用EXCEL2000(电子表格)处理考生报考信息,并按《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制作成报名数据软盘。做好考试信息录入,并进行认真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出现漏报、错报或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考试信息和材料的,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相应考试等后果,一概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应注意审核考生身份证件,持过期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已经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办发[2002]78号)进行考点设置。准考证发放时间:2005年10月26日—28日。各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教材征订
今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和修订。各级人事部门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按照规定做好新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组织考试用书的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各单位人事部门将考生所需各类用书册数汇总后,填入“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附件6),一式两份,在报名的同时一并上报。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按158元/人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存储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5年下半年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凤台县、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认真实施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凤台县、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淮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5〕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答题方式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专业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市报名时间截止为5月13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股份等机构,在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手续;其它机构和档案关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在5月11日至5月13日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和《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数统计表》(附件4)、《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5)并以数据软盘形式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点: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54-6678516.
各单位、各部门须全过程使用EXCEL2000(电子表格)处理考生报考信息,并按《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制作成报名数据软盘。做好考试信息录入,并进行认真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出现漏报、错报或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考试信息和材料的,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相应考试等后果,一概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应注意审核考生身份证件,持过期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已经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办发[2002]78号)进行考点设置。准考证发放时间:2005年10月26日—28日。各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教材征订
今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和修订。各级人事部门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按照规定做好新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组织考试用书的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各单位人事部门将考生所需各类用书册数汇总后,填入“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附件6),一式两份,在报名的同时一并上报。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按158元/人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存储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5年下半年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凤台县、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认真实施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