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2005-04-15
普通
各辖市、区人事局,各主管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5]69号)精神,为做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组织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6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2、报名时采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相结合的方式,以报名信息卡上的信息为准,报名表及信息卡一律由本人填写。
3、报名时间定为2005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13日。报名卡和报名信息卡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常州人事考试培训业务大厅),各辖市、区人事局、主管局及有关单位具体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的时间见附表。请各主管部门严格按时间表上报,逾期将移至最后办理。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调整为12个。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4年相同,即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答题卡上的“试卷代码”(3位数),请考生务必准确填涂,否则阅读机无法读卡。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教材及征订事宜
教材由考生根据需要在报名时向各自单位或主管部门预订。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5]69号)精神,为做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组织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6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2、报名时采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相结合的方式,以报名信息卡上的信息为准,报名表及信息卡一律由本人填写。
3、报名时间定为2005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13日。报名卡和报名信息卡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常州人事考试培训业务大厅),各辖市、区人事局、主管局及有关单位具体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的时间见附表。请各主管部门严格按时间表上报,逾期将移至最后办理。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调整为12个。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4年相同,即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答题卡上的“试卷代码”(3位数),请考生务必准确填涂,否则阅读机无法读卡。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教材及征订事宜
教材由考生根据需要在报名时向各自单位或主管部门预订。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