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5-04-13
普通
九人字[2005]24号
各县(市、区、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字[2005]71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为做好2005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5年4月20日至4月30日。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发放准考证。
二、专业设置: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为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按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经济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商业、财政税收、旅游、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十二个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一年的。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用书的征订:2005年度经济专业考试用书由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有关专家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的问题,在修改勘误基础上重新印制的(其中《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纂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五、考试收费:按省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58元。
六、持证考试:考生考试时,一律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应试时可带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其它任何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七、报名办法:各县(市、区、山)考生在当地人事劳动局(处)报名,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市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北司路109号、市人才市场七楼)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张交考试中心留存。所有报名考生均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数码照相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委托责任心强的照相馆到现场采集照片信息,县(市、区、山)数码照相工作由各县(市、区、山)实施。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来现场照相的,经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可采用其它办法采集照片信息。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各县(市、区、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字[2005]71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为做好2005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5年4月20日至4月30日。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发放准考证。
二、专业设置: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为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按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经济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商业、财政税收、旅游、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十二个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一年的。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用书的征订:2005年度经济专业考试用书由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有关专家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的问题,在修改勘误基础上重新印制的(其中《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纂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五、考试收费:按省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58元。
六、持证考试:考生考试时,一律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应试时可带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其它任何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七、报名办法:各县(市、区、山)考生在当地人事劳动局(处)报名,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市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北司路109号、市人才市场七楼)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张交考试中心留存。所有报名考生均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数码照相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委托责任心强的照相馆到现场采集照片信息,县(市、区、山)数码照相工作由各县(市、区、山)实施。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来现场照相的,经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可采用其它办法采集照片信息。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