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赶考”注税资格
来源:
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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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有60多位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了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中,在广州、深圳考点报名的有60多人,在北京考点报名的有1人。
根据我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制度,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年内通过《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5门课程的考试,才能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这批港澳考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他们将成为首批在大陆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港澳居民。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允许港澳居民在大陆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开放中介服务市场的需要,也是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协议的规定。虽然这次参加考试的港澳考生还不多,但明年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后,将会有更多港澳人员报名参考。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正在与香港有关部门协商,准备从明年起在香港设立考点,以方便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港澳考生享受与大陆考生完全相同的待遇,港澳居民只要提交中国大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就可报名参加全国注税资格考试。
今年的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于6月17日~19日举行,全国有9万多人参加了考试,其中4435人通过全部考试课程,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