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08年会计中级考试特殊人员可缓考
按照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宜的通知》(粤会考办[2008]4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将于2008年9月6日至7日举行。已成功报考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中,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等,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上述考生参加2009年度考试免收相应科目的报名费。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申请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缓考,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从9月8日起至10月10日止,申请缓考的考生,携带规定的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申请手续:
一、对因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办理申请手续时须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7年度考试无合格成绩的考生无需提供成绩通知单,下同)、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
二、对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办理申请手续时须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
韶关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8177013。考生也可利用本网站留言咨询相关问题。
韶关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00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