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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5-09-30
普通

  佛财会〔2005〕38号

  各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5]7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 其他条件

  1、报考的会计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

级别  学历  资历 
初级资格  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毕业学历    
中级资格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说明:以上专业的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止 

  2、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条件(一)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学习期间及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4、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其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港澳居民报考条件

  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复函》([2004]港办交字第170号)精神,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各区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报考,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一经查出,即使考试合格亦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二、考试级别、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21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1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报名地点:市直考生统一到佛山市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区报名地点由各区财政局自行安排。

  报名办法:有主管单位接通知后,由单位先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有关报考资料发放给报考人员。个人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填写《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附件3)一份及填涂报名信息卡一张,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各区务必于2005年10月25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市会计考办(传真电话:83282513)。各区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错误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将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情况及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一起送市会计考办。

  六、报考收费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于2005年12月10日前按初级25元/科、中级40元/科上缴市会计考办。各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各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考试各项考务管理工作。

  附件:

  1、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关于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的编排方法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2005年10月13日前,各区会计考办到市会计考办领取报名用资料,并公布2006年度考试报名的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06年度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二、200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星期六、日正常上班)为考试报名时间。

  三、2005年10月25日前,各区报送《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及考试用书征订数。

  四、2005年12月10日前,各区上缴考务费。

  五、2006年2月15日前,各区将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5)报市会计考办。

  六、2006年3月10日前,各区上报报名软盘。

  七、2006年4月20日前,发放准考证。

  八、2005年5月13日前,各区应完成对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九、2005年5月20、21日举行考试。

  十、2005年5月23日前,各区报送考试总结(含各级别的报名数、实考数、到考率等)。

  附件2:

  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的编排方法

  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光电阅读器采集考生信息,准考证号码由11位数构成,准考证编排要求如下:

  1、第一位表示级别:1——表示中级    2——表示初级

  2、第二、三位表示各市编码:13——佛山

  3、第四、五位表示市直及县区代码:

  01——市直      04——三水

  02——禅城      05——高明

  03——南海      06——顺德

  4、第六、七位表示考点号。

  5、第八、九位表示考室号。

  6、第十、十一位表示座位号。

  例如:佛山市高明区某中学考生张三报考初级考试,准考证号为:

  2      13      05      01       01         01

  初级   佛山市  高明区  某中学  第1考场  第1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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