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内会考办字[2005]9号)要求,呼和浩特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从2005年10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呼和浩特市报名点设六个,即市本级及市四区设一个报名点,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各设一个报名点。市本级及市四区报名地点设在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年检厅(地址:昭乌达路内蒙古医院斜对面春华水务大楼)。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初级资格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中级资格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三、 考试报名方式
为了简化报名审核手续方便广大考生,提高广大财会人员诚信意识,按照自治区会计考办统一要求,2006年度考试报名同上年一样,继续采用考生与考试管理机构签定“承偌书”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与会计考试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保证自己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财政部要求的报考条件。在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证书时对领证人员再进行认真审核,对已通过考试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证书将予以吊销。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2006年会计专业全国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0日、21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20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1日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七、报名程序、地址
1、市直各单位及市内四区各单位考生以及个体、私营、无主管企业考生直接到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年检厅报名(地址是昭乌达路内蒙古医院斜对面春华水务大楼)。报名工作流程是:
(1)领 表(辅导用书征订及开票) (2)照相 (3)填表、涂卡、贴照片 (4)报审 (5)开票(报名及考务费、及培训班报名) (6)缴费 (7) 验审信息卡 (8)领取准考证领取单。
注:呼市考区报名点代码是0801.考试用照片共3张,报名表贴1张,在信息卡背面使用双面胶贴1张,在报名表左上角处别1张。
2、各旗县考生请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