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办税人员,怎么办?

来源: 上海税务 2020-09-14
普通

问题: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办税人员,怎么办?

实务

答案: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主张人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具体来说,主张人应出具“个人声明”,若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的,应出具“离职证明”;若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出具“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复印件”。该事项也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