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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取得的专票,是否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来源: 北京税务 2020-08-25
普通

问题:公司买来发给员工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买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进项是否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实务

答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在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用于本企业复工复产的,属于特殊时期的劳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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