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
答案: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二、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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