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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27
普通

问题: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实务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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