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票跨年度能报销吗?
答案: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由此可见,发票跨年度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财务人在汇算清缴时,注意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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