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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屋部分出租的,是偶发性的出租,要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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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房屋部分出租的,是偶发性的出租,要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吗?

答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由于房产部分出租,是偶发,偶发会导致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因此不需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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