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发票抬头开错了,该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6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发票抬头开错了,该如何处理?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因此,发现发票抬头开错了,要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在开具红字电子发票后,再开具正确抬头的电子发票。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增值税发票开错的问题,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本次发票开错、退回等异常处理课程就为大家讲解发票开错、退回等异常情况的处理。点击进入>>

发票开错、退回等异常处理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