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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18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答案:

按照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种多样,有发放的住房、交通等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有组织员工旅游、疗养等支出,在端午、中秋等重要时刻也会组织聚餐、分发礼品,那么这些职工福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又该以何种标准在税前扣除?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本课程通过政策讲解结合案例分析,带你掌握福利费的相关财税处理。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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