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发票抬头要与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分公司没有法人营业执照,但会有非法人的营业执照,单独核算,所以名称必须一致。
总分公司为同一法人主体,分公司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施行,总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分公司也可照样施行。如果本属于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从会计核算角度是不可的,但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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