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生产企业进行成品油票据认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 厦门税务
2019-11-01
普通
成品油生产企业进行成品油票据认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A. 成品油票据认证勾选即认证;
B. 成品油票据认证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C. 平台可获取消费税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认证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消费税)。
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消费税),本次认证的票据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认证;
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
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
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认证不成功,您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认证”;(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认证成功”;
D. 认证成功后,请前往“成品油认证统计”功能查询认证统计情况,可自行打印或导出认证明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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