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019-10-29
普通

热点问答

问题:

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四、 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个人所得税筹划难点与案例分析

带你迅速了解个税相关政策在实务中的应用

实现个税筹划的技巧

点击进入>>

正保会计网校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