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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干货!关于个税汇算清缴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2
普通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能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也与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税制相接轨。

关于个个税汇算,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啦!

一、综合所得包括哪些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有价 证券、实物

2、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设计、装潢、安装、制 图、咨询、会计、演出等

3、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如: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包括:文字、书画、摄影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如:拍卖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专利赔偿;剧本使用权

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涉及其他所得吗 ?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三、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4 号)第二条

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四、如何知道扣缴义务人是否扣缴了税款?

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了解相关单位扣缴申报您收入及税款等相关信息。

五、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指什么?

此处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

对于工资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为应发工资;

对于劳务报酬、 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不是实际拿到手的钱。

六、哪些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情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您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

②取得收入时,您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七、哪些情形可以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 ?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八、办理年度汇算要哪些步骤?

1、年度汇算通常要经历前期信息或资料准备、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等步骤。

2、准备好信息和资料后,可以自己办理年度汇算,也可以选择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还可以请涉税专业服务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九、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十、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十一、哪些捐赠可以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 从其规定。

十二、不想要退税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不用。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如果放弃则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十三、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如果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不包括在“年收入”中。 

如果选择将全年一次性资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包括在“年收入”中。

十四、什么是主管税务机关?

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指的是接受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对您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必要审核,并办理退税或者补税等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但这一地点不等同于办理年度汇算 时身处的“物理地点”。

若您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可在信息系统提示帮助下,根据前述原则确定税务机关并提交申报即可,税务机关会为您提供服务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当然,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前述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理。

十五、纳税人该为年度汇算做哪些准备?

办理年度汇算时,除了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 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您综合所得收入、 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需留存 5 年。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准备好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 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十六、收入纳税信息可从哪里获得?

可向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查询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税务机关查询的收入纳税信息, 是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单位)扣缴申报的信息。

其中,显示的“收入”并非实际到手收入,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言为没有减除“三险一金”等扣除和个税前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没有扣减任何费用和个税前的收入。

十七、“三险一金”信息可从哪里获取?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通过单位缴付的 (或委托单位代办的),可以查询工资条或者向单位咨询。如果是自行缴纳的, 缴纳的票据上会注明缴纳金额。 

当然,也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窗口、社保自助查询机查询,或者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所在省社会保险网上服 务平台)、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等方式查询。

十八、其他扣除信息从哪里获取?

如果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可查询工资条或者咨询单位财务。 

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或税延养老保险,可查询购买或者缴纳保费时的相应单据,或者咨询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

十九、捐赠凭证从哪里获取?

捐赠凭证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向开具的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 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需要注意的是,该票据需接受捐赠单位加盖印章。

二十、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有地方查询吗?

为便于有需要的纳税人填报大病医疗支出,日常发生的医疗支出凭据需留存好。

同时,为方便公众,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了互联网查询服务,您可手机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通过“上年度医疗费用结算汇总查询”模 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根据政策规定,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可据实扣除。 

二十一、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 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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