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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10
普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我公司去年有部分研发费用在年底的时候结转到了无形资产。我想请问,所得税汇算时这部分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是不能加计扣除的吧?是不是在今年每月末对上年形成的无形资产做摊销,然后明年汇算时,再对今年摊销的部分做加计扣除?

答案: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99号

一、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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