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事业单位可以与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10-19
普通
问:哪些情况下事业单位可以与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