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18年计提年终奖28万,在2019年3月实际发放19万,然后领导说把28万红字冲掉,19万计入费用,不让做纳税调整,这样做合理嘛?
如果19万计入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奖金”科目嘛?
如果是2018年计提的年终奖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实际发放,在企业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在进行2018年度的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汇算清缴前发放了19万,则在汇算清缴前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是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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