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商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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