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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汇201902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2-11
普通

【今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正式申报3月31日截 止。2019年培养计划于8月开始,周期为3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2周,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3.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执行期限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两部门发布《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业 集团、保险公司等税收政策。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 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5.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

6.两部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规定违法所得超10万元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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