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各行业

现金溢余与短缺的账务处理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4-22
普通

问:现金溢余与短缺如何账务处理?

答: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即现金溢缺情况,首先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现金清查中发现短缺的现金,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在现金清查中发现溢余的现金,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按如下要求进行处理:

1.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