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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免征额调至5000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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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免征额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法案,最重要的变化是

1、免征额由3500-5000元

2. 增加扣除项,具体扣除项包括(社保、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虽然免征额是5000,但加上其他扣除项,我们的扣除金额更大,大约在1万左右,一般租房3000-5000元,如果有其他扣除项,可想而知,这次改革对高收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当然也要注意,这些扣除项必需要取的相关发票和合同,或相关证据,如果没有,税前扣除存在问题 。另一方面,财务人员要加强后续学习,财务人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要了解各项具体扣除的标准,如果想了解后续相关政策解读,可以关注正保会计网校“吴志华老师”微博,等待税务局具体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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