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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将提高,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3-12
普通

2018年3月5日 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李克强指出: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2018年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重点来啦!!!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回答记者有关“2018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问题时,肖捷表示,今年,将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能够迸发出更大的发展活力。

肖捷透露,今年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将继续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方向,合理调整税率水平,重点是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率,目的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包括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主要是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的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受益,并且考虑将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时,对企业新购入的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预计全年减税将超过8000亿元。

另外,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1966亿元,连续两年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8.6%,增速排名位居主体税种“榜首”。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入,个人所得税越来越成为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税种,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稽查俨然成为未来较长持续周期内的必查事项。

说到个人所得税税务稽查,这里陈老师先举一个案例哈!

2017年*市地税局第*稽查局在对某银行实施立案稽查时,发现该银行存在未按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违法问题,遂依法责令该银行补扣缴了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18万元,并处以罚款59万元。

据悉,稽查人员在检查该银行纳税情况时,发现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按照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各20%的比例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将超过法定扣除比例和扣除上限额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将四个季度发放的绩效工资合并总额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未将其中三次发放的绩效工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是发放补贴、过节费等未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问题导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18万元。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了处理。

解 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定义,而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陈老师在此提醒各位:

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对扣缴义务人处于0.5%-3倍的罚款,案例当中的银行出现的情形,可能是客观上不熟悉政策所有;

未按规定扣缴个税的行为,更为常见的是让员工拿发票套现,直接以各类发票抵税,此时,企业承担的不只是被罚款的风险,如出现让员工虚开发票套现,最终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如何解决个所税稽查中的种种风险呢?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用好当前的税收政策,防范风险在前啊!

陈晓燕老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大学EMBA专业讲师,十多年事务所财税审计工作经历,现任江苏某税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负责人,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高级财税顾问、税收筹划项目负责人,陈老师具备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经验,逐渐形成了专业、亲切的授课风格,帮助您轻松学习财税知识,提升专业素养。

     

课程名称:个人所得税征管查形势分析

课程形式:免费直播

课程收益:本课程将结合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分析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重点、税务稽查重点领域,帮助学员及时有效应对个人所得税。

上课时间:03月22日(周四 1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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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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