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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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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二、年应税销售额连续计算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三、年应税销售额指不含税销售额

四、年应税销售额的内容

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五、所属期间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六、扣除项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七、不计入情形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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