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计提减值之后,可以转回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10-12
普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那么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资产,后期可收回金额回升了,这些减值损失能够转回吗?
1、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值也不通过准备转回。
2、不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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