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9800-10800/2年
超出经营范围能不能开票?来看看税务总局是如何回复的!
提问: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一、开票异常!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
二、申报异常!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三、不改营业执照不核定!
最后,对于超经营范围开票的具体操作,我们给出2点建议。
1、对于临行性业务:①去税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②带上盘重新发行一下。具体要不要做经营范围变更,这个各地政策不一样,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
2、对于经常性的业务,建议变更工商登记,变更一下经营范围,再去税务做税务事项的变更然后开具相应发票。否则可能面临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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