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税协齐发公告、通知,涉税行业可能将迎来新局面!对已经拿到税务师证书,或者正在备考奋斗的同学来说,都是个不错的消息!
税务总局&中税协齐发通知!
就在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中税协也跟进发布了相关通知!迈出了涉税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步!
■ 《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适用范围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涉税服务人员: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中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
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 《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主要内容
《基本准则》共五章二十九条。一方面,围绕基本要求、依法执业、信息报送、实名执业、诚信执业、执业原则、质量管理提出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承接与业务实施中的合规执业、流程管控和质量管理设定基本标准。
《职业道德守则》倡导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道德引领、信用约束和稳健经营,从诚信守法、廉洁从业、客观公正、独立审慎、专业能力、信息保密、数据安全等方面明确十二条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以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禁止行为。
■ 公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发展,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9月5日
相信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涉税行业会迎来新发展,新机遇,也会有新挑战!不过,大家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先拿到税务师证书,备考已经刻不容缓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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