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9800-10800/2年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结束,根据汇算清缴数据,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六税两费
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如若已依法享受其他减税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时间段
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