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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曹县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 曹县人民政府 2023-08-25
普通

摘要:菏泽市曹县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省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另行通知。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1、各镇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做好岗位数额申报,为单位推荐做好基础工作,并严格按照县人社部门公布的岗位数额推荐晋升人员。具体收取材料时间:省高评委评审的按照其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市级高、中评委会受理的高、中级评审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另行评审权限下放到县区的中级系列(农业、基层农业、工程技术、基层工程技术、群众文化)材料及各系列初级材料收取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另行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相关晋升材料,由所在主管部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后统一申报,县人社局专技办不受理个人提报的职称晋升材料。

2、收取的评审材料涉及所有的高级系列、市评审的中级系列为:新闻中级、播音中级、广电工程中级(不包括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广电工程系列高、中级评审材料)、技校中级、党校教师中级、体育教练中级、图书资料中级、艺术专业中级、文博专业中级、美术中级、药品技术(主管药师)中级、林业工程中级、律师中级、公证中级。

3、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卫生技术高级和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评审材料收取时间,按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二)评审时间

我市各级职称评委会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省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另行通知。实行专业测试与评审结合的评审系列,测试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由于今年高中级评审材料收取、审核、报送工作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所在单位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修改,并于退回次日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由单位再次报送。因申报人员或申报单位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原因影响及时报送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或申报单位承担。

二、申报范围

(一)凡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委托评审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含档案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原登录网址可自动跳转至新网址)公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4.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 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 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

7.高级会计师继续开展社会化评审,遵循“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仅作为会计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不与岗位和待遇挂钩。

8.事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晋升人员严格按照县人社部门公布的推荐晋升数额进行申报。

9.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材料要求

2023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原登录网址可自动跳转至新网址)进行注册填报(往年已经注册的单位或个人不用重新注册,可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符合申报系列(专业)要求的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各用人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要实行“六公开”,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及推荐晋升人员数额、公开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公开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员述职、公开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公开推荐人员名单。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员名单公示的内容为:工作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技术职称、推荐晋升职称。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评审组织要求

1、2023年度在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增设集成电路专业方向,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增设旅游经济专业方向,在农业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增设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方向,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委会评审,采取考核认定方式取得。

2、工艺美术、法医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冶金工程、黄金工程、安全工程、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因申报人数较少,我市不再组建相应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我局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全省统一“以考代评”,不再设置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中、初级职称不再适用考核认定有关规定。

3、根据省厅安排,今年我市继续承担省厅授权的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和副高级的职称评审工作。

4、根据市人社局安排,今年我县继续承担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含建设工程、工程技术、交通工程)、农业技术、水利工程、群众文化专业中级的职称评审工作。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公示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 (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和暗箱操作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专项行动

持续面向民营企业、新型职业农民,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服务专项行动,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编制发放职称政策“明白纸”和职称申报“流程图”,开设职称政策直播课堂、录制微视频等,线下线上结合,努力做到政策宣传及时精准、通俗易懂,增强相关人才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 关于报送2023年度评审材料要求的通知

2. 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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