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进一步向各区下放职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关于进一步向各区下放职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2016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立足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完成了教育、卫生、工程、经济等25个系列制度改革文件。以“服务发展”为根本,调整优化职称专业布局,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等需要,增设了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称专业,并量身定制评价标准。以“提升效能”为手段,大力推行电子职称证书,上线2003年以来电子职称证书37万本,实现职称申报、审核、缴费、评审、查询、取证等全程网办,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从“立”“破”“评”“服”四个方面对职称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改革要求。
二、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新一轮改革完善了市区两级职称评价体系,向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赋能赋权,同时紧紧围绕各区优势产业,将职称评价与产业链、人才链结合,形成人才聚集的向心力。
三、《关于进一步向各区下放职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及执行标准有哪些?
自2023年起将职称服务管理工作逐步下放至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评审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内职称评审、认定、服务等工作。具体下放评委会名称、评审资格名称、评审专业范围及专家成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及创新特点有哪些?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下放职称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人员力量,保障平稳推进。各评审服务机构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顺利实施。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真实性负责,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促进评用结合。
五、文件适用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六、专有名词解释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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