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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两审终审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6-27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则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 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B. 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

C. 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 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AC表述正确。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判决后:甲乙间的合同纠纷消灭。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CD表述正确。

点评:本题正确率31.92%,这个题目正确率较低,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两审终审制,按照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第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该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周易错题专家点评(6.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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